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义务教育工作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为根本,潜心抓好立德树人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的通知》(辽教发〔2018〕10号)精神要求和《抚顺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任务和要求,特制定我校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预防,规范学生行为,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最和谐的地方,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8年12月底。
第一阶段:2018年3月—8月
1.成立组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学校成立以李明姬校长为组长,田桂花书记和金永花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有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各班主任、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积极派负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并建立考评机制,将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问责处理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依法治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
2、通过各种形式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晨会、班会、电子屏、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生守则》,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积极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1)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2)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研制《家长学校工作方案》,依照方案并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开展面向全校学生家长的专题培训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正确参与学校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制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3)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4)定期开展排查。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我们都是一家人”、“绽放友谊、诚实之花”、“班里绽放友谊之花”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5、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8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为进一步做好此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的表现,每周评选出“行为习惯优秀班级”发放流动红旗,学期末表彰“行为习惯优秀班级”、“礼仪模范优秀班级”、“雷锋中队”、“团结友爱标兵”、“雷锋式少年”、“最美少年”,以及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模范学生”。
抚顺市新华朝鲜族小学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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